
8月22日上午,怀宁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心苗、交警大队教导员王春、怀宁县交通局副局长刘子昭一行,来怀宁公司进行安全大检查。
交警大队教导员王春对“8、10”事故进行通报,要求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及时处理违法车辆,加强动态监控管理,严格旅客安全带的佩戴。

公安局副局长刘心苗要求怀宁分公司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法律意识,加强责任感、创新理念,针对薄弱环节,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交通局副局长刘子昭要求交通运输企业做好“百日除患铸安行动”和“平安交通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加强源头管理,严禁站外揽客和疲劳驾驶,确保实名制工作顺利进行。
最后,怀宁分公司余双友经理汇报了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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