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太湖县交警大队领导余兵带领县交警大队宣教股和交管股人员来太湖分公司,对营运车辆随车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和动态监控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
在对营运车辆随车配备安全设施设备检查中,县交警大队领导强调驾乘人员安全带未系好坚决不予车辆出站。对动态监控检查中查出的车辆超员、超速处理一定要落实,要加大驾驶员的违法成本,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保证行车安全。